4月2日下午,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夏苏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邓玫玫,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能如、高志强、王晓焰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人大各委室重点建议选取确定说明,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草案)》,讨论《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对于人大各委室重点建议方面,夏苏明要求,要将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建议办理工作;要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办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建议的落地生根;突出协调配合,细化职责分工,协同研究论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办理效果和质量。
对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方面,夏苏明指出,为确保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到位,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调研,摸情况、找问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及时调研了解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
会议决定将确定的重点建议移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办理;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草案)》并提交县委常委扩大会讨论审议;原则上通过了《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