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灌南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邓玫玫
各位代表:
根据灌南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安排,各代表团审议了县财政局徐开明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灌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综合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8亿元,占年度预算(调整后,下同)的102.1﹪,税收占比77.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1.5﹪。按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计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为58.54亿元,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亿元,上解支出6.1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5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7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脱贫,不断规范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县财政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同时认为,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收入质量有待提升;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剧,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规范。这些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县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为57.26亿元(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等),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4亿元,上解支出5.72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48.17亿元,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5亿元,上解支出5.72亿元。当年全县公共预算及县本级公共预算,保持收支平衡。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县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要求。收入预算安排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支出安排重点突出、有保有压,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和我县实际,较好体现了加强预算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注重风险防控的管理思路和要求。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大会批准《关于灌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灌南县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
三、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的建议
2018年我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运行趋紧的状况将持续存在。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始终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战略定力,贯彻落实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预算执行管理改革,优化财政项目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为此,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突出政策引领,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举措。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灌南实际,完善财政收支政策,突出重点,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人才建设、公共服务的投入。继续深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的投入应从需求角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要注重税源培育,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好中央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努力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撬动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强对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深入研究财税政策调整对我县财政收入的影响,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全力做到应收尽收,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二)注重依法理财,在财政预算执行上有新思路。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财政发展,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维护预算的法定性和权威性。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调度,优化支出结构,在支出预算执行上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按照支出预算管理程序执行预算,精心测算,千方百计实现资金合理调度,在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实施绩效预算。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跟踪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将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建设事业资金需求。
(三)加强债务管理,在防范金融风险上有新作为。严格遵循“举债适度、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开展对举债规模、还款期限、偿债资金来源与债务偿还能力进行可行性评审论证,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承受能力相适应。要结合债务审计结果,进一步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各单位政府性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加强政府债务支出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及时、充分地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严格落实全口径债务化解方案,逐步消化全口径债务规模,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督促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全面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
(四)强化财政监督,在提升理财水平上有新成效。按照“真实、完整、合法和效益”的要求,依法加强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决算的审计。加大对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重点民生支出绩效情况以及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健全预算、决算管理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进度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由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为主转变,建立健全全过程、常态化的财政监督机制,形成“决策有执行、执行有监督、监督有反馈、反馈促决策” 的良性互动局面。 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除涉密部门、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预决算信息要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同时要做到统一规范、常年公开,便于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