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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人代会专题 - 223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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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3/9 11:13:54 来源:本站 次浏览

 ——201813日在灌南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徐开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全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8亿元,占年度预算(调整后,下同)的102.1%,同口径增长10.3%,税收占比77.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1.5%

按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计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为58.54亿元(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等,下同),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亿元,上解支出6.19亿元,结转下年3.5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其中,县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1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为48.73亿元,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6亿元,上解支出6.19亿元,结转下年3.5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1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31%;政府性基金支出22.33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10.2%。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来源为26.44亿元,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3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1.38亿元,上解支出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7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3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4.2%。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45亿元,占年度预算的99.2%,当年结余1.88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14.3%。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为快报数,在与省、市财政部门办理正式结算、决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集思广益,攻坚克难,加强收入征管力度,深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绩效、规范债务管理,保证了社会经济等刚性支出需要,为灌南振兴与发展贡献了财政智慧和财政方案。

1.加强收入组织,促进收入量质并举。一是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联系重点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产销动态,强化财政收入分析,科学研判经济形势。二是积极化解收入压力。在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高、国家政策性减税降费、化工园区企业挂牌停产等情况下,财税部门迎难而上,紧盯人代会和市政府目标任务不动摇,各园区、乡镇、部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顺利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期指标。三是充分发挥合作机制。加强财税部门协调,不断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功能,有效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加强零散税源征管,确保税收不流失。2017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8亿元,超额完成人代会和市政府通过的目标任务。

2.抢抓政策机遇,助力城市环境提升。一是棚户区改造快速推进。全年获得金融机构55.5亿元棚改融资授信,拨付棚改拆迁资金27.9亿元,征收房屋4,859户、110万平方。二是积极开展双城同创工作。全年安排资金1.1亿元,用于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创建,并顺利通过验收,城市文明程度、人居环境实现质的提升。三是加大城市综合体产业扶持力度。设立1亿元城市综合体产业扶持资金,带动颐高互联网+创业园项目投资发展,加快城市功能配套和城市形象提升,增强城市活力。四是启动城北片区开发工作。创新城北片区开发投资模式,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目前,PPP方案编制以及可研报告编制已进入公开招标阶段。五是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安排1.08亿元用于城市交通体系建设,204国道、新港大道北环段道路建成通车,盐河三桥新建工程主体完工,扬州路、泰州路北延段、学院路建成通车,人民中路、新东路等6条道路完成升级改造;安排0.96亿元,用于城乡供水主体工程和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和管网建成。

3.聚焦民生保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全年民生投入39.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4亿元用于发放企业退休养老保险;安排2.5亿元用于发放事业退休养老保险;安排1.72亿元用于发放农村养老保险;安排2.7亿元用于发放失地农民、城乡低保等各项补助;积极筹措资金2.2亿元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等四项补贴。二是促进教育均衡公平。安排1.05亿元用于实验中学新校区、扬州路实验学校、未来星幼儿园建设、二中改扩建,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安排4,630万元用于校安工程、乡镇村小村园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化解;安排1,697万元用于发放各类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安排869万元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基本实现教育均衡。三是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3,600万元用于开展12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发展;安排3,286万元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安排1,920万元用于第一人民医院搬迁和设备购置,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安排1,000万元用于职工体检,有力保障职工健康福利。四是提升三农保障水平。安排2.2亿元用于小农水重点县、灌河治理等10余项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安排2,715万元用于废弃物资利用、绿色江苏创建等项目,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特色农业理念;安排3,845万元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5万名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五是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安排文化发展基金300万元,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提升全县文化软实力;安排160万元,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一是设立2亿元产业引导资金,重点扶持新兴产业、初创企业、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快速发展;设立2,00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设立1,000万元融资担保风险基金,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二是为工业企业上报扶持项目6个,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户,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765万元。全年工业企业税收超亿元企业4户,工业税收总量17亿元,同比增长38%

5.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调整完善县对乡镇、园区财政体制。合理划分收支范围,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财力进一步向乡镇、园区下倾,充分调动其增收发展积极性。二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序推进。出台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明确发展规划、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全年整合资金2.2亿元,支持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农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等项目。是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及时开展地方政府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清理整改工作,进一步控降政府债务率,制定出台债务管理实施意见、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全口径债务化解方案,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四是推进“5+2”平台公司实体化运作。牵头制定“5+2”平台公司实体化运作实施意见,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发挥政府资源配置作用,促进平台公司实体化运作。五是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政府及75家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率100%,并实现预算执行情况人大联网,主动接受社会和人大监督

(三)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亿元。截止201712月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49.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3亿元,较2016年增加4亿元,为省政府转贷新增债券,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收储等重点工程。另外,2017年,省政府转贷置换债券14亿元,已全部置换存量债务,年节约利息约4,000万元,大大降低全县债务成本。

(四)对乡镇、园区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县对乡镇、园区转移支付3.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5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0.9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0.57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71亿元,已全部安排乡镇、园区使用。

(五)县人代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执行情况

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严格执行经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培植新兴财源,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加强收入管理,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注重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压缩行政性支出,全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然面临着一些压力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财政收入组织难度较大;增资、养老、医改、优抚及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加之长期积累的历史风险正向财政聚集,财政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同时,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和正确面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稳妥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及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建县60周年,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根据对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的分析、预测,按照中央和省、市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量力而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调结构、提绩效、防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县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3.63亿元。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为57.26亿元(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等,下同),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4亿元,上解支出5.7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54亿元。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为48.17亿元,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5亿元,上解支出5.7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6.41亿元。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结合上年结转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来源为29.13亿元,计划全部安排支出。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7.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1亿元,当年结余1.6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8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二)2018年财政工作思路

1.细化举措抓收入,持续壮大可用财力。改革完善征管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作用,深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调研,强化收入预测分析,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竭力提高收入质量。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认真研究国家及省市关于支持一带一路、沿海开发、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把握机遇做好项目整合及申报,努力争取上级更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加大对一般性转移支付、省政府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的争取力度,着力增加财力总量。强化资产资源运营。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产权拍卖、综合利用等方式,科学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挖掘潜在收入。

2.优化结构促转型,持续推动财源培植。充分发挥技改专项资金、产业引导资金、融资担保风险基金、创业扶持资金等财政资金杠杆和导向作用,推动酿酒、化工、钢铁等传统优势产业集聚提升,加大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聚焦支持力度,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积极争取和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污染源治理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强政银企合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基金服务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力度,充分利用涉农贷款贴息、精准扶贫特惠金融等政策,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厚植发展优势。

3.强化民生补短板,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更多的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支持落实创业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和筹集各级补助资金落实城乡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社保提标政策;加大对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支持力度,有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社会事业投入。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优质公平发展;加快省级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继续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支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推进乡村复兴进程,加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河道疏浚整治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高效农业、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重点产业项目;深入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互促共进。有序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构建脱贫攻坚财政投入新格局,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

4.深化改革增活力,持续推进财政创新。严格执行新体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实行财力下倾,切实减轻乡镇、园区支出负担,促使其主动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会同农口部门加快涉农资金示范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相关政策与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村级集体资金财政所管理试点工作。结合汤沟镇、新安镇试点推进情况,继续在资金专户核算、规范收支流程、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财务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村级集体资金财政所管理模式。积极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认真搜集资料,客观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确保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准确、内容完整,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确保完成财政改革任务。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完成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和政府会计制度等四项改革,有效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5.硬化监管提效益,持续规范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开展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强化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事项,硬化预算约束。强化支出管理。进一步完善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通报、约谈和考核机制,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对接,确保中央、省市重点专项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努力做到可考核、可量化、可追溯、可约束,切实提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和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单位的预决算,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财政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认真落实全口径债务化解方案,逐步消化全口径债务规模。充分发挥债务平台作用,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全县债务数据。推进“5+2”平台公司实体化运作,加快金融中心等实体项目建设,提升国有融资平台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依法依规合理划分政府与平台公司偿债责任,实现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坚决守住不发生本地区的地方债务风险,不再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两条底线,确保全县经济健康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目标既定,任务繁重,使命重大,人民期待,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更加注重胸怀全局,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务实求实,为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根本变化作出财政贡献,以更加过硬的实绩向建县60周年献礼!


 

表1:




灌南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7年预计

执行数

2017年预计

执行数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18,840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87,720

2.上级补助收入

299,698

2.上解上级支出

61,846

返还性收入

53,224

3.结转下年支出

35,849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52,165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94,309



3.下级上解收入




体制上解收入




其他专项上解收入




4.上年结转

42,255



5.调入资金

14,622



6.省转贷新增债券资金

10,000



收入合计

585,415

支出合计

585,415







 


 


 
 

表2:







灌南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7年调整

预算数

2017年预计

执行数

占调整预算数(%

其中:县本级

收入数





1.税收收入

165,300

170,063

102.9%

100,327



增值税(50%

75,200

77,125

102.6%

33,494



营业税(50%

1,800

1,902

105.7%

1,871



企业所得税(40%

22,000

22,093

100.4%

14,291



个人所得税(40%

4,800

4,849

101.0%

2,2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800

8,275

106.1%

4,364



房产税

4,800

4,706

98.0%

2,556



土地增值税

10,500

11,201

106.7%

9,359



契税

11,050

12,085

109.4%

9,020



城镇土地使用税

22,000

22,220

101.0%

19,586



耕地占用税

1,050

1,051

100.1%

1,051



车船税

1,900

2,049

107.8%

1,063



印花税

2400

2,507

104.5%

1,447



2.非税收入

49,000

48,777

99.5%

48,777



专项收入

8,970

9,100

101.4%

9,1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2,000

13,443

112.0%

13,443



罚没收入

9,600

9,887

103.0%

9,88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280

1,443

27.3%

1,443



其他收入

13,150

14,903

113.3%

14,903



本年收入

214,300

218,840

102.1%

149,103



债务收入

10,000

10,000





省转贷新增债券

10,000

10,000





转移性收入

353,873

356,575





返还性收入

53,224

53,224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52,165

152,165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91,607

94,309





调入资金等

14,622

14,622





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

42,255

42,255





收入合计

578,173

585,415







 
 

表3:







灌南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调整

预算数

2017年预计

执行数

占调整预算数(%

其中:县本级支出数



支出合计

480,314

487,720

101.5%

389,58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1,495

44,397

107.0%

29,365



二、国防支出

341

272

79.8%

272



三、公共安全支出

18,000

20,967

116.5%

20,937



四、教育支出

79,699

87,405

109.7%

87,350



五、科学技术支出

5,713

4,454

78.0%

1,203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5

2,108

104.6%

1,847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862

72,358

95.4%

71,483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666

53,260

90.8%

52,120



九、节能环保支出

10,370

6,514

62.8%

6,441



十、城乡社区支出

73,654

78,104

106.0%

17,840



十一、农林水支出

65,019

65,105

100.1%

48,938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8,100

9,969

123.1%

9,969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019

2,511

83.2%

2,432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951

853

89.7%

853



十五、金融支出

105

9

8.6%

9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595

7,934

120.3%

7,030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18,800

19,600

104.3%

19,600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300

1,232

94.8%

1,232



十九、债务付息支出

10,416

10,416

100.0%

10,416



二十、债务发行费支出

100

100

100.0%

100



二十一、其他支出

94

152

161.7%

152




















 

表4:





灌南县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7年调整

预算数

2017年预计

执行数

占调整预算数

%

1.港口建设费收入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615

615

100.0%

3.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




4.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收入

516

516

100.0%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353

353

100.0%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40,000

185,200

132.3%

8.彩票公益金收入




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12,000

12,902

107.5%

10.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11.车辆通信费收入




12.污水处理费收入


1,535


13.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




14.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




本年收入

153,484

201,121

131.0%

转移性收入

33,100

33,239


上级补助收入

1,517

1,656


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

31,583

31,583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

30,000

30,000


调入资金




收入合计

216,584

264,360








 


 

表5:




灌南县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7年调整

预算数

2017年预计

执行数

占调整预算数(%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



二、城乡社区支出

194,035

219,812

113.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68,868

213,068

126.2%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918

393

13.5%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911

55

6.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1,226

5,468

25.8%

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12

828

739.3%

三、交通运输支出

227

21

9.3%

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27

21

9.3%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593

397

15.3%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85

8

4.3%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408

389

16.2%

五、其他支出

3,722

971

26.1%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262

133

50.8%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460

838

24.2%

六、债务付息支出

2,038

2,038

100.0%

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54

54

100.0%

本年支出

202,670

223,293

110.2%

转移性支出




上解上级支出

92

92


补助下级支出




调出资金

13,822

13,822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27,153


支出合计

216,584

264,360








 

表6:



灌南县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年初预算数

2017年预计执行数

 



1.利润收入



2.股利、股息收入

800

800

3.产权转让收入



4.清算收入



5.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800

8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调出资金

800

800

结转下年



本年支出合计

800

800





 

 


 



 

表8:




灌南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36,300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15,416

2.上级补助收入

299,698

 2.上解上级支出

57,231

返还性收入

53,224

 3.结转下年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52,165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94,309



3.下级上解收入




体制上解收入




其他专项上解收入




4.上年结转

35,849



5.调入资金

800



收入合计

572,647

支出合计

572,647







 


 

表9:




灌南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数

其中:县本级



1.税收收入

198,800

127,900


增值税(50%

90,000

50,000


企业所得税(40%

28,000

16,000


个人所得税(40%

5,800

3,000


环保税

2,000

2,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000

6,000


房产税

5,600

3,800


土地增值税

13,000

10,000


契税

25,100

20,000


城镇土地使用税

12,700

12,000


耕地占用税

1,100

1,100


车船税

2,500

2,000


印花税

3,000

2,000


2.非税收入

37,500

37,500


专项收入

10,000

10,0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1,700

11,700


罚没收入

8,000

8,00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800

1,800


其他收入

6,000

6,000


本年收入

236,300

165,400







 


 

表10:



灌南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预算数

其中:县本级支出

支出合计

515,416

424,54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6,769

31,125

二、国防支出

286

286

三、公共安全支出

22,015

21,983

四、教育支出

88,775

88,718

五、科学技术支出

4,677

1,263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13

1,940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976

75,057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5,923

54,726

九、节能环保支出

6,840

6,763

十、城乡社区支出

78,910

26,632

十一、农林水支出

68,360

51,384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10,177

10,177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637

2,637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896

896

十五、金融支出

9

9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8,331

8,331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20,580

20,580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294

1,294

十九、债务付息支出

14,748

14,748

二十、预备费

6,000

6,000





 

 

表11:


灌南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数

1.港口建设费收入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3.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


4.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收入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500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50,000

8.彩票公益金收入


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13,000

10.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11.车辆通行费收入


12.污水处理费收入

600

13.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


14.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


本年收入

264,100

转移性收入

27,153

上级补助收入


上年结转及结余收入

27,153

收入合计

291,253

 


 

表12:


灌南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数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

二、城乡社区支出

281,78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46,810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525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7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9,660

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419

三、交通运输支出

206

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6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196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77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9

五、其他支出

2,875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128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747

六、债务付息支出

4,190

本年支出合计

291,253

 


 

表13:


灌南县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2018年预算数

 


1.利润收入


2.股利、股息收入

800

3.产权转让收入


4.清算收入


5.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8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调出资金

800

结转下年


本年支出合计

800




 


 

表14:





灌南县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8年收入

预算数

2018年支出

预算数

当年结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46,208

46,589

-381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25,849

20,446

5,404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4,240

32,951

1,289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21,719

15,219

6,500


5.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43,288

41,469

1,819


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2,391

1,878

513


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1,848

1,458

390


8.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1,477

1,432

44


  

177,019

161,442

15,577